发布时间:2024-10-31 09:26:56 阅读人数: 人
一、3人死亡主要上报的部门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这些部门负责接收并处理较大事故的报告,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这些部门可能包括应急管理部门、工信部门、公安部门等,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类型,相关部门将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上报流程
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逐级上报:
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报告内容:
上报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3、通知相关部门: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等。
综上所述,当发生3人死亡的事故时,需要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并遵循规定的上报流程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