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04 17:17:18 阅读人数:人

一、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处理
1、继承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死亡的,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继承人需携带逝者的死亡证明、身份证、社保卡以及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前往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继承手续。
2、特殊情况:
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无法继承(如无合法继承人),则按规定纳入医保统筹基金。
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处理
1、继承规定:
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在参保人死亡后,也可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需携带逝者的死亡证明、身份证、社保卡以及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继承手续。
2、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标准由当地社保部门规定,继承人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申请领取。
三、其他社保待遇的处理
1、工伤保险待遇:
若逝者生前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其遗属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失业保险待遇:
若逝者生前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且符合一定条件(如死亡时仍有剩余失业保险金未领取),其遗属可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是否可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